关于做好2019级学生团员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9

各学院团委: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规定,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为做好我校2019级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档案接管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2019级学生班级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青发

2019〕8号)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凡是有团员3 人以上的, 都应当成立团支部。团员不足3人的单位, 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 成立联合团支部。各学院团委须于新生入学后,根据新生班级设立情况,于 9月10日前成立2019级学生班级团支部,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创建新生所属团支部,组织简称按“年级+专业+ 班号+团支部”格式命名(如2019级公共事业管理1班团支部),组织全称将由系统根据组织简称自动生成。

二、做好2019级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2019级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分为线上和线下两个部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去向应当与线上转接一致,不能以线 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替代线上团组织关系转接。现将具体转接工作 流程梳理如下。

(一)线上转接——“智慧团建”系统

1.根据团中央《关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团组字〔2019〕12号) 文件精神,2019年升学的学生团员,需在入学报到后将线上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录取学校班级团支部,转接方式有3种:转出团组织、团员个人和转入团组织发起(具体操作见附件1)。请各学院团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准确、高效的转接方式,并于9月30日前,完成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2.2017年1月1日以前入团年龄不满12周岁和 2017年1月1日以后入团无发展团员编号的违规发展团员,暂时无法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和进行线上团组织关系转接,但不影响其团员身份认定和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

(二)线下流程——团员材料准备与流程

1.学生团员向团组织报到时,必须主动提交团籍档案(团员证、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等)或告知团籍档案所在,方便接收团组织核实团员身份,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

2.对于入团志愿书遗失或关键信息缺失,导致不能证明团员身份的,应由发展入团时的团组织开具入团情况证明(见附件2),提供当时发展入团时团支部会议记录复印件等材料,由录取学校的基层团委进行审核并认定其团员身份后,补填《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登记表》(见附件3)。

对未能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且未录入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的,一律不承认其团员身份,不予接收团组织关系。

对于团籍档案齐全、可以认定团员身份,符合智慧团建系统录入条件但未录入系统的,应及时将其团员信息补录至智慧团建系统所在团支部。

3.各学院团委要落实专人、专柜,认真做好2019级学生团员团籍档案的核查、清点、整理以及归档保管工作,做好团组织关系转入登记,并以学院为单位填写《2019级学生团员花名册》

(见附件4),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存档,同时上报校团委组织建设指导部备案。

4.对于已认定团员身份的学生,各学院团委应在其团员证 “组织关系转接”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转入时间,并在“接收组 织关系团委盖章”处加盖学院团委公章。9月30日前,各学院团委须完成2019级学生团员证盖章认定工作,校团委组织建设指导部将进行不定期督查。

对于团组织关系没有转入的学生,其团员身份暂不认定,待手续齐备后,方可认定为团员,准予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同时动态更新团员花名册。

三、建立团支部委员会、团小组

1.根据《关于推行“班级团支部和班委会一体化运行“(试行)的通知》(校团字〔2018〕33号)精神,2019级学生团员入学后, 应及时召开团员大会,并严格按照相应的组织程序和原则,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班级团支部委员会,确定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副书记(兼任班长)、组织委员(兼任纪检委员)、宣传委员(兼任文艺委员)、素拓委员(兼任学习委员)、权益委员(兼任生活委员)、其他委员(兼任心理委员、体育委员等),并进行明确的职责分工(见附件5),团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随意指派。

2.各学院团委须于9月25日前,完成2019级学生班级团支部委员会选举,并填写《2019级学生班级团支部委员信息表》(见附件6)。确定团支部委员后,及时为团支书分配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管理员注册码,团支书凭身份证号及管理注册码注册团支部管理员,并完善团支部信息。团支书成功注册管理员后,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再增设 2名其他团支部委员为管理员。

3.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 施细则(试行)》(中青发〔20175号)要求,学生班级团支部成立后,应由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本支部团员的数量、分布和工作 需要等按照易于集中、便于管理的原则划分若干团小组(一般10人左右一组,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划分), 并设立团小组组长。团小组长不需经选举产生,可由支部委员会指定或由本小组团员推选,任期一般应与支部委员会任期相同,可根据工作 需要进行调整。

四、其他事项

1.对 2019级学生团员、团支部委员等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后, 各学院团委须填写《2019级学生团员有关数据统计汇总表》(见附件7),报校团委组织建设指导部备案。

2.2019级学生团员从第三季度开始交纳团费,各学院团委应在接收其团组织关系时,查看团费交至日期,对漏交团费的要进行补交。对无正当理由,连续 6个月不交纳、不补交团费的,不予接收团组织关系。

3.校团委组织建设指导部将统一为新生团员配发团员档案 袋、团徽,为新生班级团支部配发《团支部工作手册》,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各学院团委须于9月30日12:00前报送《2019 级学生团员花名册》电子稿(见附件4)、《2019级学生班级团支部委员信息表》电子稿(见附件6)、《2019级学生团员有关数据统计汇总表》电子稿和纸质稿(见附件7),电子稿发至校团委陈剑红OA邮箱,纸质稿交至校团委组织建设指导部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陈芸(88120106)陈剑红(88120108)


共青团江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