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各有关学生组织:
2015年以来,全校各级团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团和全校的工作部署,紧扣时代主题,牢记根本任务,围绕党政工作大局,积极服务青年成长发展,推进团的组织和工作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更多团员青年在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推进“两个跨越”进程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校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集中表彰2015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1.校“五四红旗团支部”:各学院1—2个;
2.校“优秀共青团员”按单位团员总数6%的比例推报;
3.校“优秀共青团干部”按不超过单位团干部总数15%的比例推报。
二、申报条件
(一)校“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条件
1.评选对象
2015年度已进行团籍注册的共青团员。
2.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遵守团内纪律,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符合团员创先争优“四带头”的标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坚决拥护并积极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自己头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树立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在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
(3)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掌握现代技能,锻炼综合素质,积极参与校园文化活动;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要求学业排名和操行排名原则上不得低于本班前40%;在校园文化、学术科技、素质拓展等方面表现良好。
(4)模范履行团员义务,遵守团内纪律,响应团组织的号召,积极参加团内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在促进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2015级团员能积极参加新生团员合格教育活动。
(5)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校规校纪,行为端正,人格健全,品德高尚。2015级团员能积极参与2015年度的青年志愿者注册活动并成为注册志愿者。
3.优先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第一、二项和下列条件(限2015年度具备)之一者,可优先列为候选人。
(1)获省级奖励和荣誉者。
(2)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三好学生”、“一等专业奖学金”者。
(3)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大学生”、“文明大学生”及其他奖励和荣誉者。
(4)入学前已被认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低年级团员。
4.直报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第一、二项和下列条件(限2015年度具备)之一者,经团组织考察可直接评选,不占指标。
(1)凡在急、难、险、重等突发事件或紧急关头表现特别突出的。
(2)个人获得省级及以上共青团和教育系统重要荣誉称号、社会影响好的团员。
(3)积极参加全国、全省主题教育活动获得重要成绩、社会影响好的团员。
(4)在有关竞赛中(“挑战杯”赛,数学建模,电子电脑大赛、校园文化等)获得省级竞赛二等奖(含二等)以上、全国性竞赛三等奖以上奖励的。
(5)在2015年度“团聚的青春”第一季大赛中荣获“我是青春代言人”荣誉称号。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优秀共青团员”
(1)当年专业学习重修、补考者。
(2)当年受团纪处分或校、院通报批评以上纪律处分。
(3)团员评议不合格暂缓注册者。
(二)校“优秀共青团干部”候选人条件
1、评选对象
(1)班团支部委员(含团小组长);学院团委、院青年信息中心,院素质拓展中心、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学生干部,由学院团委组织布置评选申报。
(2)各学生组织团支部(总支)委员。在校学生会、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及有关校级学生社团、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学生公寓建立的团组织,由校团委组织部直接布置评选申报。
(3)校团委(含校学生团工委、团委青年信息中心、校素质拓展中心)学生干部,由校团委组织部直接布置评选申报。
2、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拥护并积极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自己头脑;忠诚党的事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符合团员创先争优“四带头”的标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
(2)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学校团委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团委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热爱团学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热情主动,乐于奉献,善于创新,工作业绩突出,在同学中反映良好。
(3)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要求学业排名和操行排名原则上不得低于本班前40%;积极掌握现代技能,锻炼综合素质,积极参与校园文化活动,在校园文化、学术科技、素质拓展等方面表现良好。
(4)模范履行团员义务,遵守团内纪律,响应团组织的号召,积极参加团内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在促进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2015级团员能积极参加新生团员合格教育。
(5)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校规校纪,行为端正,人格健全,品德高尚。2015级团员能积极参与2015年度的青年志愿者注册活动并成为注册志愿者。
(6)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1年。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
(1)当年专业学习重修、补考者。
(2)当年受团纪处分或校、院通报批评以上纪律处分。
(3)团员评议不合格暂缓注册者。
(4)担任团学干部未满一学期者。
(5)工作不负责任,未能按时按质完成任务者,在同学中有不良影响者。
(三)校“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
各学院班级团支部。
2.申报条件
(1)班子建设好。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支委成员配备得力,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按期换届(或按程序调整充实),支书称职,支部核心作用发挥好;支委会积极关心团员思想、学习和生活,在团员青年中认可度高;重视团员青年发展工作,团员发展有计划,有步骤,团支部“推优”工作及时、有序、到位。
(2)制度建设好。“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支部大会、支委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团课)健全落实好;团员教育、管理工作规范,组织生活质量高;按时交纳团费;团员团籍年度注册及时规范。
(3)活动开展好。各项活动坚持按主题化要求、长效化目标来组织开展,能充分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主动性。活动主题突出、形式多样,能吸引凝聚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加,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支委会重视开展以理论学习为主的思想教育活动,大力开展以提高团员青年综合素质为主的课外活动;符合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四个好”的标准,支部工作有特色、有活力、有创新,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成效显著。
(4)支部影响好。支委成员关心集体,关心同学,团结互助,集体风气正;团支部整体学风优良,考风严明,专业学习成绩合格(支委成员平均良好以上);对团员青年提出高于一般青年的要求,发挥团员青年模范作用,递交入党申请书踊跃,有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5)参加2015年度“团聚的青春”第一季大赛中的“凝聚团员力量”——特色主题团日活动。
(6)团支部组建不足一年者,不参加评选。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准备,按照申报名额和条件的要求,在发动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充分酝酿评选的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程序进行推荐候选人名单,不得任意增加评选指标将此次评选工作作为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扩大工作影响的一个良好契机。
2.校“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候选人填写申报表一式一份,经学院团委审核后报校团委审批,进入团员个人档案。“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汇总表一式两份,打印纸质版经学院团委审核后报校团委审批,一份交校团委存档备案,一份留学院团委存档备案。
3.各申报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填写《申报表》,其中申报单位的“主要工作成绩简况”主要列出2015年度共青团工作获得上级奖励的集体和个人,并撰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2000字左右,标题用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字体,正文用小三号仿宋_GB2312字体)。《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一式1份,经学院党委审核后于2016年4月18日前统一报送校团委组织部(同时通过OA报电子版于刘亭亭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严禁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
附件:附件1.docx1.2015年度校“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2.docx2.2015年度校“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附件3.docx3.2015年度校“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附件4.docx4.2015年度校“优秀共青团员”汇总表
附件5.docx5.2015年度校“优秀共青团干部”汇总表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