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大附中将“做有责任的中国人”作为校训,至少包括以下三层含义:
做。“行胜于言”,反映了一种朴素、辩证的人生哲学。行动是花,成功是果。行动之花,只有经过汗水的滋润才会结出丰硕的果实。学校深知空洞的理论灌输没有任何意义,只有“做”才能真正起到培养人才的效果。为此,学校将德育工作摆到尤其重要的位置,每学期都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在寒暑假布置德育作业,鼓励全体师生深入参与社会实践,在实践中得到自我提升;同时,制定《江西师大附中学子素养50条》,并对学生素养进行考查,将“做”真正落到了实处。
有责任。责任是做人的准则、人性的升华。一个人无论能力大小,只要能够勇敢地担负起责任,认真完成好每一项工作,所做的一切就有价值。责任是一个人能够立足于社会、获得事业与家庭幸福至关重要的品质。做一个对自己、对社会始终主动担负责任,自觉积极践行道义的人;做一个永远热爱祖国,视祖国利益高于一切的人。“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是民族未来发展的希望所在,更须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中国人。江西师大附中原校长汤赛南是该校训的倡导者,他在《做有责任的中国人》一书中曾这样写道:我们把校训定为“做有责任的中国人”,寓意为:我们办学校、搞教育,目的是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他们应该是一大批志存高远、修身养性、有才有德的青年人。但是理想、志向、品德和才华,怎么去落实和体现?这就要靠责任的力量!他们必须是这样的一大批人,不管世界风云如何变化,不管自己身在何地,不管祖国是富强还是贫弱,也不管国家对你是厚爱过还是无意伤害过,自己都必须是无怨无悔、终身爱国和忠心报国的人。(罗文华 作者单位系江西师大附中)
《中国教师报》2015年9月23日第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