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江西师范大学2012年“迎新杯”篮球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20

校学字〔201221

 


关于举办江西师范大学2012年“迎新杯”篮球赛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分会: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学生体质,丰富我校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加强各学院之间的交流,增进同学之间的友谊,使新同学能以强健的体魄和饱满的精神面貌迎接新的大学生活,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和庆祝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经校学生会研究决定,举办2012年“迎新杯”篮球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强身健体迎盛会以球会友促和谐

二、活动组织领导

活动由校学生会主办,体育学院学生分会承办,邀请校团委、学生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活动顾问。

成立江西师范大学2012年“迎新杯”篮球赛组委会。校学生会执行主席王骁担任主任,校学生会主席团主席李永强、体育学院学生分会执行主席李游担任副主任,组委会下设仲裁委员会、综合协调组、裁判团,组委会秘书处挂靠江西师范大学学生会体育部,具体负责本次大赛各项事宜。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次比赛最终解释权。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比赛时间:2012 1110日——2012 1125

          (遇雨顺延)

    点:风雨球场

四、参赛要求

本次篮球赛以学院为单位组队参加,共20支代表队,每队由615人组成(其中包括队长一名),参赛队员为我校在册本科大一学生。                              

五、奖励办法

本次大赛设集体奖:冠、亚、季军、精神文明奖四项;个人奖:优秀运动员8名(进八强的由学院推荐)、优秀裁判员4名(由裁判团推荐)等奖项。

六、参赛办法

(一)各学院自行组织一支男子篮球队参赛(不允许跨学院组队,各学院参赛队员中凡篮球专业、体育特长生、篮球高水平运动员等同学不得超过三位)。

(二)各学院球队报名人数均14名(领队1名,教练员1名,运动员12名,领队原则上由学院学生分会分管体育工作的主席团主席或体育部部长担任)。

(三)116日晚将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学工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及裁判员会议,会议内容包括抽签分组、上交协议书、规则解释等。

七、比赛要求

(一)比赛以 “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为宗旨,场上严禁发生一切争吵打架等扰乱比赛秩序的现象。运动员在比赛期间不得发生打架、辱骂裁判、打假球等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一旦发生此类情况,各学院学生干部、各领队应立即制止,临场裁判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赛后视情节轻重交由学校处理。

(二)比赛期间,要求各裁判员准时到场,严肃认真、公平准确地对待每一场比赛。如有违反裁判准则者,则当场撤换,且视情节轻重交由学校处理。

(三)队员应尊重裁判员。如有对裁判员打骂、围攻等严重侮辱行为者,将取消其比赛资格,赛后视情节轻重交由学校处理。                                                                                   

 

附件:江西师范大学“迎新杯”篮球赛竞赛规则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会         

     2012年11月5               

 

 

 

 

 

 

 

 

主题词:校园文化  迎新杯  篮球赛  通知

 抄报:校党政,省学联。

 抄送:校体委,校团委,学生处,各学院党委。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会办公室               2012年11月5印发

                                                 共印25


附件

江西师范大学“迎新杯”篮球赛竞赛细则

一、参赛队员必须是本院学生,一经发现冒名顶替或非本院学生,将取消该学院本次比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本次比赛采用双败淘汰制,即一支队伍失败两场即被淘汰出局,直到最终剩下一支队伍夺得冠军。具体细则为比赛分为两组,胜者组和败者组,共五轮。第一轮队伍抽签后两两交战,胜者即被分在胜者组,败者即被分到败者组,第二轮胜者继续留在胜者组,败者则掉入败者组。在败者组一旦失败即被淘汰。第三、第四轮依次,最终由胜者组和败者组的小组胜出者决出总冠军。

三、比赛采取上下半场制度上半场为时20分钟,中场5分钟,下半场为时20分钟。比赛规则以国际篮联准则为标准。

四、各队须按时到场比赛,迟到10分钟按弃权处理(特殊情况除外),参赛队员有3名(含3名)以上队员到场即可开始比赛。上场队员必须为报名队员,一方出现上场队员未在报名表中的情况,按该队作弊处理并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五、裁判为体育学院裁判团成员,如代表队对裁判执法存有异议,有权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上诉,由仲裁委员会核实处理,若场上队员对判罚出现争议,须先由本队队长提出,再由裁判长负责处理,若有不服从裁判判罚而恣意闹事者,将取消该队参赛资格,并扣留保障金,对于情况严重者可以由仲裁委员会移交学校处理。赛前运动员需将有效身份证件(如:学生证、校园卡等)统一交予领队处,领队与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比赛方可正式开始。

六、一场比赛内运动员至多5次犯规,2次技术犯规,单名运动员连续3场有技术犯规则禁赛一场。

七、各学院要合理安排比赛人员和拉拉队员,不得随意以活动名义旷课,特殊情况需向任课老师请假,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

八、各队队服要求统一,训练篮球自备,比赛过程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比赛不能正常进行,赛程将逐次推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