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字〔2012〕20号
江西师范大学第四十九届运动会
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评审工作方案
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是我校运动会的重要奖项,历来受到全校师生的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受校体委、校运会组委会委托,由校学生会承担第四十九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的评审工作。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在总结历年评审工作的基础上,现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江西师范大学第四十九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评审工作实施委员会,总体负责评审工作。评审工作实施委员会挂靠校学生会,下设综合协调部、后勤机动部、评分一部、评分二部,由校院两级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代表组成。(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奖项设置与评审原则
(一)奖项设置
奖项 | 设奖个数 | 评奖方法 |
体育道德 风尚奖 | 8个 | 根据《体育道德风尚奖评分细则》,由评审委员会评审产生。 |
优秀 组织奖 | 6个 | 结合体育竞赛总成绩排名与体育道德风尚奖评审总成绩排名综合产生。 |
(二)评审原则
评选工作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体采取以下措施:
1.评分人员全部由各学院推荐代表产生。
2.评分人员分组名单实行临时滚动抽签,比赛当日上、下午均进行抽签,决定评分一部、评分二部成员。打分全部采用实名制。
3.统分、检分由第三方人员(不参评单位)组成。
4.评选过程全程由第三方(不参评单位)监督执行。
三、体育道德风尚奖评分细则
见附件2。
四、工作流程
(一)准备工作
1.校学生会各部门与各学院学生分会均为第四十九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评审工作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应根据评审委员会工作安排,及时确定并报送相关人员名单。
2.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制发评审人员、工作人员有关证件;根据相关要求准备物资并印发有关材料。
3.召开工作组全体会议与各小组会议,明确相关要求与操作流程。
(二)评审执行流程
1.表格领取:进行评分的各部门部长提前30分钟向综合协调部领取表格。
2.入场评分:综合协调部负责好人好事与承担任务加分统计;评分一部、评分二部按上午、下午二个时间段进行入场评分,并根据现场情况随机开展一次抽查评分;后勤机动部定期统计领导重视及出席情况、看台到场人数、运动员检录加分情况。
3.得分汇总:评分一部、评分二部、后勤机动部于每次评分后将评分表格按规定时间投入票箱,由综合协调部指派专人封存保密,评审工作独立统分小组分别在相应时间段开箱统分。
4.监督审核:校体委、校团委、校学生会对评分工作进行实时监督,对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审核,以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并修正。各项数据一旦填妥,均不得涂改或事后修正(一经发现,以废票处理)。
(三)奖项确定
由评审工作实施委员会统计整理出体育道德风尚奖评审总成绩排名情况及各学院的组织工作情况,据实向学校运动会组委会提出评奖建议名单,最后由学校运动会组委会确定获奖名单。
五、工作要求
(一)纪律要求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坚守岗位,确保通讯畅通,一律不准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或找人代岗。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校学生会主席团请假,否则取消其评审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学院。
2.评分一部、评分二部中的校学生会学生干部负责组织召集各学院评分人员,不参与评分;各学院学生代表负责具体评分事宜,不参与统分。后勤机动部学生干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评出客观分数,并报该部部长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各部门评分时间分别由各部部长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不得事先泄露。
3.全体工作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必须讲文明,讲礼貌,仪表整齐,并佩戴统一制发的工作证上岗。
4.评分员在评审打分时,应独立完成,不得相互商讨,不得向他人透露个人评分情况。如有领导、老师和同学提出要看评分表或其它影响公正评选事宜,应礼貌婉拒。
5.评分表必须妥善保管并按规定时间上交。各评分部门在交回表格前须组织自查,避免因误填或漏填造成表格失效。
(二)评分要求
1.评分必须客观公正,如有偏袒或恶意打分者,一经认定,立即取消其评审员资格,并严肃处理。
2.评分可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
3.评分数据一律不允许涂改,凡有涂改之处必须有评分员本人签名,否则整张评分表认定无效。
4.主观分数统计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5.评分采取常规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附件:1.江西师范大学第四十九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审工作实施委员会组成名单
2.江西师范大学第四十九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分细目表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会
主题词:运动会 体育道德风尚奖 方案
附件1
江西师范大学第四十九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
评审工作实施委员会组成名单
一、评审工作实施委员会
主 任:王 骁
副主任:杜泽鹏 许 琦 曹光景 李永强 王晓君
委 员:各学院学生分会执行主席
二、下设各部门成员名单
1.综合协调部
部 长:王 骁(兼)
副部长:许 琦(兼)
成 员:吴嘉禾 赖亚萍 张貤瑞 余鹏飞 陈思怡
李惟欣 周 媛
2.后勤机动部
部 长:杜泽鹏(兼)
副部长:王晓君(兼)
成 员:林 阳 孟 昶 邬章珏 张 帆 卢 江
3.评分一部
部 长:李永强(兼)
副部长:刘 佳 万诗颖
评分员:各学院推荐代表
4.评分二部
部 长:曹光景(兼)
副部长:孙 龙 聂正楠
评分员:各学院推荐代表
5.评审工作独立统分小组
成 员:(略)
附件2
江西师范大学第四十九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
评分细目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说明与评分方法 | 评估方式 | 评分类别 | 所占分值 | ||||
看 台 情 况 (25%) | 到场人数 | 看台观众人数应不少于50人。人数不足的学院,每少1人扣0.2分。 | 后勤机动部 清点 | 客观 | 8 | ||||
组织纪律 | 学生干部队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及时上交分工方案。 | 评分一部评分 | 客观 | 5 | |||||
对看台观众进行积极组织和纪律维护,看台上无围追打闹,打牌,玩手机、电脑等一系列与运动会无关的现象。发现1例扣0.2分,扣完为止。 | 主观 | 7 | |||||||
学院重视 | 学院对组织工作高度重视,领导或老师亲自到场并有老师值班,总体负责学院学生安全与看台秩序。 | 后勤机动部 清点 | 客观 | 5 | |||||
宣 传 鼓 动 (20%) | 海报、版画等宣传材料 | 统一场地摆设展板,内容可包括海报、运动会信息快递、运动员风采等。版面尺寸不大于120*160cm,手绘与喷绘皆可。要求展板内容最少每日更换一次,样式美观、内容翔实、主题突出、制作新颖。 | 评分一部评分 | 主观 | 5 | ||||
啦啦队 | 学院组织专门啦啦队,统一着装或配饰,能够充分达到宣传鼓动目的并积极调动现场气氛。 | 评分一部评分 | 主观 | 3 | |||||
看台宣传 | 看台宣传手段丰富、新颖,横幅与旗帜使用充分。 | 评分一部评分 | 主观 | 3 | |||||
微博互动 | 校运会期间发微博注明学院,@青春师大(新浪、腾讯微博)、江西师大学生会(新浪微博)和江西师范大学学生会(腾讯微博)。 微博每发一条加0.1分,一天加分不超过4分。 微博每播一条加0.3分,一天加分不超过3分。 | 综合协调部 统计 | 客观 | 7 | |||||
新闻稿 | 各学院向体育道德风尚奖评审工作实施组委会提交反映本学院良好竞赛风貌和优良体育风尚的新闻报道。新闻报道每报送一篇加0.5分(要求图文并茂),一天加分不超过2分。 | 综合协调部 统计 | 客观 | 2 | |||||
方 阵 风 貌 (15%) | 入场预演 | 队伍行进整齐,成员精神饱满,无左顾右盼、交头接耳等现象。整体情况较好可记满分5分。 | 评分二部评分 | 主观 | 5 | ||||
开幕式入场 | 方阵设计有特色、能较好反映学院风貌。 | 评分二部评分 | 主观 | 4 | |||||
队伍行进整齐、口号内容有特色、声音洪亮。 | 3 | ||||||||
成员着装整齐、行为得体、精神饱满、动作有力。 | 3 | ||||||||
检录 情况 (10%) | 运动员 参赛情况 | 第一,检录。运动员检录缺到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第二,纪律。运动员比赛作弊每人次扣3分,扣完为止。 | 组委会 提供数据 | 客观 | 10 | ||||
后 勤 保 障 (20%) | 运动员护理 | 学院组织专门护理队伍,对运动员进行及时护理。发现运动员未得到护理,每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 | 评分二部议定 | 客观 | 5 | ||||
赛场纪律 | 赛场内不得有无关人员,在清场时不得随意逗留。 发现1人次违纪扣1分,扣完为止。 | 评分二部议定 | 客观 | 6 | |||||
饮食饮水 供应 | 学院对运动员、护理人员与工作人员等各类人员的饮食、饮水供应组织情况。 | 评分二部评分 | 主观 | 3 | |||||
场地卫生 | 学院各类人员均不得在各处场地破坏卫生,离开看台时应认真打扫本学院看台区域的卫生。如有发现破坏卫生的,每人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评分二部评分 | 主观 | 6 | |||||
志愿 服务 (10%) | 志愿者服务台工作情况 | 学院志愿者服务台应认真组织值班并积极开展咨询、宣传等各类活动。态度热情、工作积极、反映好的可酌情记满分10分。 | 评分二部评分 | 主观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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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 | 承担任务 | 学院单独承担开(闭)幕式花束队、礼仪队等 工作任务的学院直接在任务执行当日总分中另加5分。加分后当日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 评审工作实施委员会确认 | 客观 | 加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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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好事 情况的报送、认定 与表彰 | 各学院以文字材料(可附图)向主席台综合协调部申报好人好事,经认定属实,由评审工作实施委员会讨论评分,每件加0.5分,当日加分不超过1分。 | 评审工作实施委员会确认 | 客观 | 加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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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 | 学院对看台观众进行了安全教育,无安全事故或争执、打架等情况发生。如有出现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 评审工作实施委员会确认 | 客观 | 硬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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