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管理篇]青年文化长廊使用申请程序

发布时间:2011-06-19

1、各学院、部门以书面形式把所要展出内容及申请使用长廊时间报校团委。

2、经书记或副书记审批后,申请书交团委办公室存档。

3、团委办公室对所展内容进行登记后,各学院、部门按照安排时间展出。

4、如遇学院或部门有特殊情况需改变展出时间或取消展出,应提前报团委办公室。

5、如遇学校有重大活动需使用青年文化长廊,而与安排时间相冲突,要服从学校安排,推迟展出或取消展出。

 

      校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