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江西师范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五四红旗团支部”是校团委授予全校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的最高荣誉。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将在2020年“五四”期间集中对2019年度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一)优秀共青团员:各院级团委按团员总数的1%推报;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各院级团委按团干部总数的3%推报;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各学院1—2个。
二、申报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评选对象
全校已进行团籍注册的共青团员
2.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良好,2018-2019学年综合素质排名原则上不得低于班级前40%;工作本领过硬;在第二课堂方面表现良好;带头响应党的号召,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近三年获得过院级及以上部门奖项或荣誉;在2019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各项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 和团的活动;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5)截至2020年4月30日,团龄在1年以上;2016年以后入团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3.优先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第一、二项和下列条件(限2019年度具备)之一者,可优先列为候选人。
(1)获省级奖励或荣誉者。
(2)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三好学生”“一等综合素质奖学金”者。
(3)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大学生”“文明大学生”荣誉者。
4.直报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第一、二项和下列条件(限2019年度具备)之一者,经团组织考察可直接参加评选,不占指标。
(1)凡在急、难、险、重等突发事件或紧急关头表现特别突出者。
(2)个人获得省级及以上共青团和教育系统重要荣誉称号、社会影响良好者。
(3)积极参加全国、全省主题教育活动并获得重要成绩、社会影响良好者。
(4)在有关竞赛中(“挑战杯”竞赛,“互联网+”大赛,“创青春”竞赛,数学建模,电子电脑大赛、“微团课”大赛等)获得省级竞赛二等奖(含)以上、全国性竞赛三等奖(含)以上奖励者。
5.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优秀共青团员”
(1)当年专业学习重修、补考者。
(2)当年受团纪处分或校、院通报批评以上纪律处分者。
(3)团员教育评议不合格暂缓注册者。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评选对象
(1)班级团支委成员,由班级团支部汇总至学院团委统一报送。
(2)学院团委全体团干部,由学院团委组织评审并汇总班级团支部相关素材一并报送。
(3)校团委、校学生团工委、学生社团团支部、校第二课堂运营中心及其他建立了团支部的学生组织中的全体团干部,由校团委组织建设指导部组织评审。
2.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 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强烈的家国情怀。
(2)热爱团的岗位。能够认真执行学校团委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团委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热爱团学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热情主动,乐于奉献,善于创新,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积极引导动员团员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在2019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申报者若为团支部书记,需在2019年度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3)学习成绩优秀。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要求综合素质排名原则上不得低于本班前40%;积极掌握现代技能,锻炼综合素质,积极参与校园文化活动,在第二课堂方面表现良好。
(4)敢于担当作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积极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勇当先锋,敢打头阵;在志愿服务、突击攻坚、岗位履职、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项目中发挥积极作用,率先垂范,表现突出,经受住了考验。
(5)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对党忠诚。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截至2020年4月30日,从事共青团的工作在1年以上。近三年获得过院级及以上部门奖项或荣誉。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
(1)当年专业学习重修、补考者。
(2)当年受团纪处分或校、院通报批评以上纪律处分。
(3)团员教育评议不合格暂缓注册者。
(4)担任团学干部未满一学年者。
(5)工作不负责任,未能按时按质完成任务者,在团员青年中有不良影响者。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
1.评选对象:各班级团支部、其他学生组织中建立的团支部
2.基本条件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严格落实团内有关文件要求,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有序组织团员青年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发挥组织体系优势,坚持组织化动员,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作出贡献;基础团务工作扎实,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发展团员规范、落实“三会两制一课”规范、团费收缴规范、《团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使用规范;有效组织支部团员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
(5)团支部组建在一年以上。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准备,按照申报名额和条件的要求,在发动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充分酝酿评选的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程序进行候选人推荐,不得任意增加评选指标。应将此次评选工作作为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扩大工作影响的一个良好契机;
2.各学院团委要规范报送材料。申报材料包括:(1)申报表;(2)申报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3)公示无异议证明材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由学院团委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4)荣誉证书复印件1份;(5)各类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件1、2、3正反双面打印,不改变表格的原有格式),校团委审核通过后盖章,一份返回给学院团委,进入学生个人档案,一份校团委存档备案;申报名单汇总表,一式2份,校团委审核通过后盖章,一份由校团委存档备案,一份由学院团委存档备案。其中,申报表、申报事迹材料、申报名单汇总表需同时上报电子稿和纸质稿。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7。
以上申报材料请于4月21日中午12点前报校团委组织建设指导部,电子稿发送至校团委陈剑红老师OA邮箱。逾期不报或材料报送不齐全、不规范,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申报材料用普通A4纸黑白打印,不得过度包装。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陈剑红,联系电话:15170203472。
共青团江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0年4月13日